新疆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8月27日至9月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将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检查和委托检查,检查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全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情况,全区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保障道路通行的情况,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的情况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了实施办法,建规立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狠抓驾驶人考试管理,加强对货运、客运源头治理,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自治区副主席朱昌杰在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说,目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近五年来,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由5669起下降到2012年的4945起,死亡人数从2315人下降到1943人;今年1—7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72起,死亡人数799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0.2%和11.6%。
但同时,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还存在着道路交通科学规划有待加强、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汇报会上说,执法检查组将在实地查看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就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出议案和建议,反映推动督促相关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