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大注重对法院的监督
近年来,石河子市人大注重对法院的监督,不断强化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与法院建立了多渠道、经常性的联系。
人大监督制度化
每年市人大常委都要订阅最高人民法院创办的《人民法院报》,让人大代表更详细地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市法院逐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简报、信息,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法院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分为专题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等。人大常委会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结率达到100%。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评议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人大代表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参加“法院开放日”
每年年终,市人大常委会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温馨调解室等审判场所,参观法院文化长廊、荣誉室,观看法院宣传片,了解法庭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行政管理以及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在座谈交流会上,市法院院长汇报一年以来市法院总体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更好地促进法院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和广泛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通过这一活动,直观地感受到近年来市法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全面进步。代表们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抓好廉政教育,持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阳光司法”和审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满足公民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回应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关心和关切。
观摩庭审
7月初,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在旁听席上观摩庭审,并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法院庭审考评表》,给此次庭审打分。
今年6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庭审考核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庭审考核评比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庭审“大练兵”活动。法院以庭审“大练兵”活动为实践载体,仔细查找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敦促提高办案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改进审判作风。
庭审观摩严格依照《案件庭审、听证观摩质量效率考评规则》,对照庭审考评表,对合议庭成员及主审法官的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礼仪、综合评价等4个大项22个子项目进行评议和量化打分。召开由考评组、被考评人员及其所在的业务庭的人员参加的座谈分析会,找出庭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人民法庭每季度至少选择1个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并对合议庭人员仪表、使用法言法语、争议焦点归纳、认证质证等内容细化考评,每季度评出1个优秀示范庭和1名优秀审判长或审判员。
视察诉前调解工作情况
6月6日,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市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维武关于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分组旁听了两起诉前调解案件,观看了一部反映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专题片,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在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视察组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社会各界对诉前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方便人民群众、节约诉讼成本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入,诉前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经费需要得到切实保障等。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4月8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即日起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重大案件、突发性案件时,将会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旨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使法院、法官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舆论监督。该制度建立后,石河子市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将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及新闻媒体介绍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司法改革过程中有关审判执行或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等。新闻发言人还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及时作出回应。
通过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
2012年,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对可公开的裁判文书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全年公开法院裁判文书100余份,石河子市法院门户网站的点击率一路攀升,全年累计达到6000人次,这些裁判文书都是已生效的判决,其中包括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百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审务等方面,多路径推进“司法六公开”,并取得了成效。
“司法公开,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重要保证。”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维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