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3年4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晋文举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秀凤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进明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清海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伟才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金宇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鹏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君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单一琦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宏誉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国治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振义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学军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秀凤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忠东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清海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金宇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伟才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朱传茂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于卫平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