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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2日在哈尔滨举行

来源: 中国黑龙江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13日 10:14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将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进行评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2日上午在哈尔滨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秘书长傅亚文出席12日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尧,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启文作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志杰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兵作的关于《黑龙江省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云奇作的《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建华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垦区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大为分别作的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殿臣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视察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黎明作的关于《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0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审查报告》,省发改委主任宋希斌作的《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省农委主任王忠林作的《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树森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查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副主任委员刘殿学、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江颐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职案的说明及审议意见。

    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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