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来绥化市征求《黑龙江垦区条例(草案)》修改意见
9月15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建华等一行6人组成调研组来到我市,再次征求对《黑龙江垦区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共同完善、丰富此条例。 颁布实施此条例,是为了完善和规范农垦区域管理体制,保障垦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垦区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及垦区实际,制定《黑龙江垦区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占生主持会议,并就条例“合作共建”中涉及的几方面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