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9日上午,鹤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赵晓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荣家、王书雅、伍鹏、马智凯,秘书长吕静茹出席了会议。
鹤岗副市长杨贺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马智凯主持第一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会议听取了吕静茹作的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吕静茹作的关于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杨贺新作的市政府关于对2013年市属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杨贺新作的鹤岗市政府关于对提请审议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工程1.5亿元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鹤岗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属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相应的决议(草案);审议了鹤岗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工程1.5亿元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及相应的决议(草案);审议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审议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审议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长生、齐东亮同志辞去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
赵晓岩主持第二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会议通过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属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工程1.5亿元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决议;通过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长生、齐东亮同志辞去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通过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赵晓岩在讲话中说,鹤岗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14日下午至16日上午举行。这次会议将审议决定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并选举部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动员鹤岗市人民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鹤岗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鹤岗市“8528”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距离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时间已经很近了,希望筹备会议的同志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要精心组织,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材料准备、会议组织、会场安排等各项工作。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通知好、组织好本团代表届时出席会议,确保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