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吉林 > 新闻报道

吉林延边州13届人大召开第30次主任会议

来源: 延边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12日 08:41

  11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清江、李得龙、李秉胜、徐基生,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金中岐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州长王福生所作的州政府关于“三法一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草案);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题:1、关于旅行社条例和吉林省旅游条例检查情况的报告;2、关于州政府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3、关于检察院开展监所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常委会调查报告;4、关于审查批准州本级2009年决算的报告;5、关于2009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6、关于2009年度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及2010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7、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订草案)。会议确定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5月28号召开,会期为一天。

  金硕仁在会上就州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三法一例”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州政府在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依法加大水土保持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防汛抗旱、依法加大河道治理等方面成果显著。但目前仍存在部分河道污染问题,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和治理速度较缓慢等薄弱环节。金硕仁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三法一例”,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要加强检查督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推动我州水土、河道的综合治理,为百姓创造一个生态宜居的环境。

  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列席了昨天的会议。(孙思菲)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