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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来源: 沈阳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2月05日 08:29

  决定免去:

  李宏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 命:

  杨 丽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红专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素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志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姚 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边 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孔祥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 莹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 宁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 扬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英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银华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许海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孟 雷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侯爱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周晓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杨 珺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曹桂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周啟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董丽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 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瑞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丹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其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刘海波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隋显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松海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士元、崔屹峰、白立昆、张利峰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月英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 命:

  贾海洋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英珍、程 飞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 去:

  孙志文、马宏达、魏 婷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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