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李宏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 命:
杨 丽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红专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素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志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姚 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边 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孔祥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 莹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 宁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 扬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英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银华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许海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孟 雷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侯爱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周晓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杨 珺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曹桂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周啟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董丽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 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瑞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丹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其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刘海波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隋显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松海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士元、崔屹峰、白立昆、张利峰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月英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 命:
贾海洋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英珍、程 飞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 去:
孙志文、马宏达、魏 婷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