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回头看" 大连市人大首次启动立法后评估
董国勋
地方立法 “回头看”
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后评估工作会议,对2003年开始实施的《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正式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利民出席会议。
“立法后评估”是指立法之后对立法的质量、法规的可操作性、实施的效果等进行评估,由此考量和分析法规的实际运行状况,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补充或废止提供依据。这次消防若干规定立法后评估,主要是从立法必要性、法制统一、权力配置、地方特色、技术规范、实施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将通过实地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这意味着我市市民均可参与其中。在对征集的信息、资料、建议进行汇总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适时对法规进行修改。
陈利民指出,立法后评估要以“回头看”的形式考量和检验立法工作的绩效和质量,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依据。一要坚持标准,全面系统评估,既要把法规放到立法的原始背景下考查,又要把法规拿到现实情况中检验,还要与国家修订后的消防法相衔接。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开好各方面的座谈会,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三要坚持发扬民主,开门评估,重视发挥评估组各位专家的作用,听取消防部门、消防官兵、管理相对人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四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保证时间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和人员落实。武红宇 记者董国勋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