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效果显著
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共32件。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将第85号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将内容相同的第120、142号议案和第19、56、75、140、151、157号议案分别作为并案处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将其他23件议案交由市政府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截至目前,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 1件议案、2件并案已经圆满办结,占议案办理总数的100%。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张立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辽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议案》(第85号),主要针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供水范围不断扩大,供水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在供水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对此件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对原《辽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第85号议案提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也提高了全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水平,为我市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提供了制度保障。议案领衔人对议案的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此外,第120号、第142号议案,主要内容都是针对当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就业问题,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和就业保障体系。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案的办理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责成市人社局具体办理。目前,全市已有1430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培训河东地区被征地农民625人,自主创业130人,带动就业1200余人。经征求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对议案办理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王伟等多名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分别提出的第19号、第56号、第75号、第140号、第151号和第157号6件议案,提出了解决汤河水库上游地区垃圾和污水的处理问题,建议市政府整治汤河水库上游地区农村环境,保障汤河水库的水质安全。
汤河水库是辽阳、鞍山两市城市人口主要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库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两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由于汤河水库上游地区缺少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置设施,垃圾在道路两旁和河道内堆积的现象普遍存在;污水和畜禽粪便的随意排放,都对水质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议案所反映的问题非常符合实际,体现了市人大代表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
2010年,市政府高度重视作为并案处理的6件议案办理工作,围绕汤河水源保护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了汤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议案领衔人对议案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010年的议案办理工作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首先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强调,代表议案充分反映了民意,集中了民智,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汗水,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办理好代表议案,是落实人大代表行使人民民主权利、履行依法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集中全市力量,组织全市人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常委会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主任会议认真讨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2件议案逐件进行了审议,筛选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的9件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交市人民政府办理。为使市政府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既关注议案办理过程,更注重议案办理结果。常委会各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视察、检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及时督办;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的办理情况,逐件进行审议。对达到议案要求的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办理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并继续跟踪检查,确保办理质量。
其次是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督办。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把议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及时研究,尽快介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立即展开调查研究活动,就有关议案征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的意见,与议案领衔代表一起深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出处理意见,为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为了保证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圆满落实,各专门委员会加大监督力度,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跟踪检查并提出加强办理工作的意见,为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办理是2010年议案办理工作的第三大特点。2010年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改进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办理效果显著。年初,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议案办理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适时听取各承办部门的汇报,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提高了办理质量。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各工作部门建立健全了办理制度,规范了代表议案办理程序,在交办、催办、答复、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部门把办理代表议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具体科室和联系人,与议案领衔人及时见面,沟通情况,取得代表的信任和理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2010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工作,使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全部如期办结。 (辽阳新闻网 辽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