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9月24日,辽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李占利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郭艳、王海浩、谷连久,秘书长鞠有利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副市长吕有宏、刘文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延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自2012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全市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辽阳市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平安辽阳、法治辽阳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案机制,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途径,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案件质量;自觉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注重社会宣传,强化犯罪预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加快推进“蓝天工程”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狠抓“蓝天工程”项目实施,强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紧紧围绕全民健身的组织、设施、活动、保障等重要环节做了大量工作,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依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加全民健身投入,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开放,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更好条件;加快完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