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辽阳市检查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6月11号、12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连久、副市长马立阳陪同检查。
检查组到灯塔市、弓长岭区实地查看了部分采选企业矿山生态治理工程、破损山体治理工程和“小开荒”清退、围栏封育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工作汇报,充分了解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落实条例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突出问题。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以矿山生态治理和“两退一围”工程为核心的青山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灯塔市开展的坡地治理、弓长岭实施的挂网喷播等做法有特色、效果好。
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青山工程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明确治理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保障青山工程顺利实施;探索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青山工程建设;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青山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力度,强力推进青山工程建设。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