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9人。其中,调离辽宁5人:孟军(沈阳)、于国文(大连)、张江(锦州)、赵贺(朝阳)、任国来(辽宁驻军);因工作需要辞职被接受的14人:邓福林(沈阳)、田东泉(沈阳)、刘慧鸣(沈阳)、张东阳(沈阳)、梁勇(鞍山)、奚克路(抚顺)、马海峰(锦州)、王立维(满族,锦州)、刘明国(阜新)、刘芳(女,辽阳)、邱继岩(满族,铁岭)、宋臻(满族,朝阳)、陈铁新(朝阳)、杨斌(盘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孟军等19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刘明国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刘芳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近日,沈阳市等8个选举单位共补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人:方铁林(沈阳)、李松林(沈阳)、陈世海(沈阳)、赵世宏(沈阳)、吴忠琼(女,鞍山)、栾庆伟(抚顺)、张智明(锦州)、范卫平(锦州)、赵金波(锦州)、何明清(辽阳)、胡俊波(铁岭)、于言良(朝阳)、周立元(朝阳)、徐振东(朝阳)、孙雨(盘锦)。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方铁林等15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15人。
特此公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