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综述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在把握大局、服务发展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促发展
经济决定政治,影响社会发展稳定。市人大常委会着眼营口发展,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常委会听取了营口市外经外贸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外资项目储备不足、龙头项目少、出口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强对外经济形势的研判和分析,指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订单,增加外贸进出口总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拓宽发展空间等意见和建议。
城区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区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城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搞好产业布局规划,统筹协调发展,突出各城区特色,实现错位发展,防止盲目求全、无序竞争而导致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科学合理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建立合理、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针对因经济下行压力大而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报告,提出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等问题,有序推进小微企业向园区集聚,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强化对财经预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强调要充分利用好经济增速放缓这一调整空间,全面理解和执行中央关于稳增长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化解多年来各项指标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压力和弊端。要求市政府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困难企业的生存状态,积极探索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具体问题,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保证公共财政支出和民生改善上。
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经济要素的集约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企业、行业间的相互协作、融合和提高,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工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常委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听取审议了关于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尽快编制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城市总规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完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协调机制,规划调整和变更要按程序进行,确保全市工业园区科学有序、统筹协调发展。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服务业集聚区特色不明显、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求政府要加强规划引导,优化整体布局,加快推进集聚区项目建设,提升全市服务业集聚区的层次和水平。
惠民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市人大常委会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加大了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委会对营口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政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普及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查处力度,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执法检查和监测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执法和检测能力。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这是常委会首次采用“询问”这一监督方式,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从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年3月份,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营口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按规定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科学测算、足额投入的保障机制,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一些市(县)、区,市政府要督促尽快落实到位,防止发生新的拖欠,采取有力措施,整合优化配置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消除因体制机制因素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今年9月份,常委会审议了《关于营口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是常委会首次审议当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时效性。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市人大常委会促进营口市“文化强市”战略的实施,听取审议了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立足营口市实际,尽快制定和出台营口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近中期目标,制定年度文化产业行动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等投资主体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文化产业,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氛围,拉动营口市文化产业发展。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和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0 件 458 人次,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并有重点地进行了督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法治
“无规矩不成方圆”,常委会始终将法律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有效途径,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了相关法律在营口市的实施。
常委会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关于落实《辽宁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部分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法律观念淡薄、有关管理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执法力量和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要求政府要加大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常委会加强对审判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了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肯定市中级法院不断加强改进商事审判工作、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针对存在的新类型案件上升使审判难度加大、因案件增多审判力量相对薄弱、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求审判机关深入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审判方式,不断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常委会加强对检察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了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检察机关要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妥善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始终保持诉讼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密切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公安、法院等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大力支持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一年来,接收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20件,经审查修改了4件,较好地发挥了备案审查的监督作用。
护生态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常委会着眼于永续发展,创新思路和举措,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了营口市生态文明建设。
常委会大力推进“青山工程”的实施,对营口市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到“两退一围”、生产矿和闭坑矿治理等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组织了五级人大代表对山区移民扶贫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政府要把“青山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实施“青山工程”与营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结合、与实施“一带三轴”战略和“东部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山区移民搬迁相结合、与发展沟域经济相结合,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营口市建设滨海生态城,离不开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面推进,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常委会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营口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对营口市生态村、镇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强调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大力引导镇、村两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增强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可持续性。
走过2013,市人大常委会留下了履职为民的坚实足迹,让营口市在率先崛起的征程上,更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