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何正荣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二、任命卢苏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三、任命杨振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任命王兆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五、任命周爱芬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六、免去张建魁、贾珍、周岩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晓春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七、免去刘建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任命李桂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九、任命汪京红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免去马国武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