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厅开幕。
8月1日上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厅开幕。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和秘书长肖云刚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赫林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彦凯列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和201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民生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还将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电用电条例(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草案)》及人事任免的议案。
参加会议的还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自治区人大代表,同时,还应邀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