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宁夏 > 新闻报道

固原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来源: 新华网宁夏频道  浏览字号: 2011年02月22日 08:36

  固原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月12日下午在市人民会堂胜利闭幕。

  当天的市人民会堂气氛庄重热烈。会议应到代表299名,实到252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文奎主持大会。

  大会执行主席刘小河、邓向贵、马金元、姜文奎、杨志明、拜志俊、刘维俊、姬永昌、王固平、罗京玺、马玉芳、朱培忠和市长白尚成在主席台前排就座。黄雅杭、高贵武、周金柱、周庆华、范宏明、李守银、刘佳、杨振兴、伍文贵、姚启世、罗永红、黄湘宁、黄金柱、袁治安和离退休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惠连杰、卢延程、柳富等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及去年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十二五”时期及2011年的工作目标,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认为,纲要草案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科学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站在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高度,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纲要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议案的决定。

  会议补选张立君、马正学、王宏祺、杨正武为固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市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区属驻固单位负责人列席大会。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河作了重要讲话。他说,过去的一年,是固原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第四次固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实施“一五五”工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重点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发展战略转型起步良好,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势头、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可喜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六盘山精神,团结拼搏、务实苦干的结果,也凝聚了各位代表和与会同志的辛勤汗水。

  过去的一年,也是市人大工作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市人大及其常会委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监督和积极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小河强调,今年是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发展战略转型、全面实施“一五五”工程的关键一年,谋划和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十二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具有重要意义。市委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提出今年和“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这次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又作了进一步的具体安排部署,吹响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号角。实现这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更需要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新环境,以更新的思想观念,更实的改革措施,更优的发展环境,更好的精神面貌,推进固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快发展。

  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刘小河强调,统一思想,在激情干事上有新气象;突出重点,在加快发展上有新举措。一要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要在招商引资中发挥积极作用。三要在改善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转变作风,在工作落实上有新突破;围绕中心,在履行职能上有新作为。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刘小河指出,重视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部署,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党组工作汇报,掌握工作情况,统筹谋划,协调安排,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作用统一起来,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宪法、法律统一起来,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要尊重和支持代表充分行使权力,正确对待代表的批评和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做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力、工作上合拍,共同推进固原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持和健全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对党负责和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同德搞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