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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会

来源: 宁夏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28日 08:57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5月27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南海生/摄)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副主任马瑞文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和秘书长肖云刚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赵小平列席了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实到4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查批准了《201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马瑞文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他说,“安全发展宁夏行”活动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依法开展检查和视察。人大和政府检查工作的最大区别在于,人大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执法检查。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得到了正确有效的实施,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人大不直接解决具体问题,但要依法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于在执法检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人大不直接解决,但是要依法推动问题得到解决。这就是依法监督。因此,“安全发展宁夏行”实质上涵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要职能。三是活动实现了两个结合。“安全发展宁夏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民生计划宁夏行”都有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实现了“两个结合”。第一个是将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紧密结合起来。活动即对一些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又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专项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第二个是将依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组成人员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依法监督;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参加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监督合力,是群众监督;积极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进行明察暗访,曝光一些突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各级政府的重视,营造舆论监督的氛围,是舆论监督。这“两个结合”也是“安全发展宁夏行”的两个显著特点。我们应该更好地把活动总结好、实施好,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安全发展宁夏行”开展得更加富有成效。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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