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0 年1 月29 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 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0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落实国家、自治区节能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市开展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上发展服务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和推进服务业产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自侦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开展自侦案件处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委负责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发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十件实事”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完成任务的工作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完成办理工作的措施。工作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选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三个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与市人民政府联系。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工作视察
2010年,常委会主要对2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视察。
(一)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执法措施等情况。执法检查安排在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在5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改进执法的措施。执法检查安排在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在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三)视察建市50周年15项献礼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视察安排在8月份进行。视察情况书面向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与相关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视察石嘴山市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视察安排在8月份进行。视察情况书面向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视察市人民政府为民“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视察安排在10月份进行,视察情况书面向11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与相关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
2010年,对市人民政府2个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一)评议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重点评议2008年以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评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环委、选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重点评议2008年以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评议。有关准备工作由选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的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计划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