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受履职培训
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职责 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依法履行职责。4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集银川接受履职培训。大家认为,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自治区党委的信任,肩负着全区600万人民群众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每位组成人员都应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一切从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责任,坚定信心,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开创宁夏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学习班分别由副主任马瑞文、张小素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听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个人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专心致志地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宪法和监督法基本知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依法实施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宁夏跨越式发展,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到应尽的责任。这是参加这次学习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
组成人员建议,从这期学习班开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坚持学习,并要形成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以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