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记者张晓博)银川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5月3日至4日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荣山主持会议,副主任雷鸣、吕秀斌、张秉忠、金忠华、金平、段小平、杨杰,秘书长王克善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银川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凯,副市长马军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彦宁,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业“三个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草案)》,审议了《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决定废止《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孙荣山在讲话时指出,加快服务业“三个中心”建设,是“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希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和科技服务业,强化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水资源总体规划,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安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快推进自备井封井限采;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公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民事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破解“执行难”的能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和水平,完善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教育,严格依法、积极主动地履行执行职责。
孙荣山最后要求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抓紧熟悉情况,努力工作,依法行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