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开展立法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统筹安排,做好立法工作
紧紧围绕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围绕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合理安排,做好立法工作。为确保法规草案审议工作落到实处,将确定法规草案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提前介入,跟踪进程,确保按期提请审议。2012年拟制定、修改和废止9件法规。围绕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制定《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围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管辖权和审批权等问题,为保障和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实际,制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围绕保障和改善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此外,还将修订完善《银川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废止《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和《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法规草案按期提请审议
加强协调,督促有关起草单位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和审议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工作,做到起草工作组织、任务、时间、责任“四落实”。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密切与起草单位沟通联系,把重大分歧意见解决在起草阶段,提高法规草案质量,确保按期提请审议。加强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规项目的调研,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增强立法项目选项的科学性、可行性,使立法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多措并举,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更加重视法规的修改完善,更加重视社会领域和民生方面的立法,深化立法调研,改进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一是积极改进立法调研方式,尝试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为立法工作凝聚力量。 二是健全立法评估机制,采取联合与委托等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工作,使法规更具可操作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同时尝试将立法评估工作同执法检查相结合,结合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法规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坚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法规草案专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以一定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吸纳情况,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同时继续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四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完善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和立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探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的理论指导立法工作。
四、加大力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加大审查力度,逐步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依法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单位、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深入各县(市)区调研了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答有关备案审查工作问题的询问,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宣传,促进法规实施
加强立法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学法、守法、执法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法规的知晓度,促进法规贯彻实施。一是要充分运用召开新闻发布会、领导接受专访、答记者问、印制法规单行本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法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法规内容,为法规正确、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二是通过宁夏日报、银川晚报、银川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专栏节目,组织媒体对重要的法规内容进行解读和宣传报道,使社会公众了解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提高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三是举办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能力,为法规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