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昨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平安、任生元、张文阁、田生宇、余占国、强伟,秘书长杨卫东出席会议。副市长金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维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红霞,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商务局关于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度为93.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杜迁采取强制措施批复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接受曹薇同志辞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彭友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自全市开展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绝大多数煤炭经营户的广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经营秩序规范、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下一步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果;要结合我市实际,解放思想,认真研究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步骤和办法,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石嘴山市旅游产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商务工作,敢想敢干,创新商务发展思路,抓紧完善商贸流通业相关规划,做到与其他产业协调配套发展。(记者雷永福)
编 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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