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4月17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以及马平安、陆秀兰、任生元、张文阁、潘立清、田生宇、余占国、强伟,秘书长杨卫东出席会议。
副市长金花、市政协副主席赵学芝以及市中级法院院长陆维东、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军列席了会议。
会议应到39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议交办督办办法(草案)》、表决《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议交办督办办法(草案)》。
彭友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友东强调,近年来,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职务犯罪具有主体特殊性、手段隐蔽性、形式智能化等多重特点,也给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些领域、部门和岗位的预防和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警惕,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就是要抓好教育预防、加强监督防范、坚决惩治腐败。
彭友东要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落实督办办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法,切实维护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扎实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石嘴山网记者周小衍)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