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宁夏人大网讯(李暅宁)8月14日至15日,固原市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副主任马玉芳带队,部分市人大委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的陪同下,于先后深入县区及市直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食品零售点等单位,采取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固原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源头治理、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工作机构,狠抓监管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5县(区)和20个市属部门为成员的固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县(区)均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行政村村主任兼任食品信息员,初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每年年初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县(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有力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现场指导咨询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市、县(区)政府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进一步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了《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新高潮。一是认真做好常规性的社会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法》的知晓率;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执法水平和维权能力;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三是切实履行职能,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程监管。一是突出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预警,构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和完善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协调制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农牧部门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申报注册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加强对化肥、农药、饲料的检查检测和畜禽传染病的预防,开展畜禽饲养、屠宰检疫监督执法和农药饲料等农资市场整治活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三是突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大力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与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以食品经营者的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食品市场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突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卫生部门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实行原材料进货验收与索证台帐备案等制度,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全市食品卫生的整体监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宗教部门通过加强对清真食品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量化考核、从业人员培训、跟踪监督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
四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坚持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年持续开展,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适时开展全市性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坚持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重大节日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严厉打击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市食品市场安全有序。在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立联合整治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广泛,宣传氛围还不浓厚,广大干部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农产品特别是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添加剂和兽药的质量安全缺乏及时有效的检测手段和设备,无公害农产品的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门监管还不完全到位。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还有疏漏,一些饭店、餐馆的餐具冲洗、消毒不够严格。
四是清真食品市场和餐饮业管理还不够规范,个别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管理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存在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混放和清真餐厅购料不规范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消灭监管盲区。
(三)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的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整治力度。要把学校及城区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和学校。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各个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民族宗教部门要协同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擅自标注“清真”字样标志牌、进货渠道不规范、清真与非清真食品混摆等问题,让广大回族群众吃得放心,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四) 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增添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整合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资源,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监管手段不力,设施设备简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