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
宁夏人大网讯(南海生) 5月28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银川召开。
5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南海生/摄)
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宣读人事任免议案。(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进琳宣读人事任免议案。(南海生/摄)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胜利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南海生/摄)
自治区公安厅第一副厅长王正升作关于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情况的报告。(南海生/摄)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实到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还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视察全区公共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王雁飞,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云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敬,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