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4月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秘书长李树茂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刘仲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和沙坡头区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审查批准了《中卫市(2011-2030)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卫市扶贫攻坚战略规划(2011-2020)》、《中卫市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十年规划(2013-2022)》、《中卫市沙坡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0-2020)》四个规划,审查通过了《中卫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依法任免了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组成人员守则,珍视权力,依法履职,决不辜负全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会议强调,五项规划一经审查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各级政府要着力推进规划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工作人员要倍加珍惜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自我加压,勤勉工作,努力创造新的优异成绩。(田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