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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赴云南四川考察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3月16日 15:41

中国人大网讯  3月5日至13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带领由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马四海、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官却乎才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吕勤、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云南、四川两省学习考察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情况。

考察组与两省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座谈,听取了他们的情况介绍。从总体上讲,两省人大常委会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清理工作。带有共性的做法: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常委会领导强调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清理工作的方式、步骤提出总体要求。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保证工作落实。清理工作由常委会有关领导全面负责,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工委。三是多方听取意见提出清理目录。法工委征求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意见,然后召开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共同研究,提出清理目录。四是围绕“三不”问题进行重点清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在清理工作中,主要解决地方性法规中“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五是分类进行修改或废止。对需要及时废止的法规,在清理过程中,提出废止议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需要进行全面修订的法规,列入立法计划,按照常规性立法程序进行修改。

座谈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向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同志介绍了我省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有关清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交流了看法。这次考察,为我省开展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清理积累了一些经验,将进一步推动清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考察结束后,刘晓副主任就我省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清理工作方案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此外,刘晓副主任还就如何提高立法质量,特别是如何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同两省进行了座谈交流。(青海人大信息中心供稿)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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