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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汇报总结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2月04日 09:24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日下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汇报总结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德贵、张建国、马四海、切生及领导小组各位成员,常委会法制咨询组部分成员、省政府法制办、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电力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建国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听取并审议了两个评估工作组负责人魏新芳、陈世庆所作的评估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围绕我省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的做法、经验、成效以及今后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上,刘晓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说,这次立法效果评估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建会以来首次开展的对法规质量的专门评估和检验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评估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刘晓副主任指出,这次立法效果评估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马福海副主任非常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安排,使得评估工作井井有条、忙而不乱,进展顺利。二是方案可行。评估工作方案规定了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等多方面事项,内容清楚、要求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扎实推进。三是实施有力。两个评估工作组工作安排得当、组织实施有力、工作卓有成效,提出了具有较高质量的评估工作报告。四是配合主动。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两个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提交了部门自我评估报告,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立法和执法中的情况,为评估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五是效果明显。两个评估报告,都对条例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内容以及实施以来的成效进行了客观的评价,指出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对策及建议,达到了评估工作的预期。

刘晓副主任强调,今年开展的立法效果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我们要认真总结成绩,克服不足,为推动今后工作服务。

与会人员经过总结,就今后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科学选定评估项目,应当选择已颁布施行三年以上且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法规进行评估;二是适当控制评估规模和周期,每届开展两至三次,每次选择一件法规,力争评估成果在本届见成效;三是在条件成熟时,增强评估工作的社会性和民主性,扩大人员参与范围或交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四是清醒把握评估工作原则,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五是评估工作仍应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高规格组织进行;六是准确把握评估工作和执法检查的区别,提高评估工作的合法性;七是将评估工作和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服务;八是重视评估成果的运用,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解决,保证法规贯彻实施。

蔡德贵秘书长在会议结束时说,两个评估工作报告对法规作出了客观评价,准确反映了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也积累了初步经验。他要求评估工作组结合与会人员的意见对评估工作报告作出修改后,以领导小组名义报主任会议审议。在谈到今后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时,他提出了两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评估工作应当发挥多方力量,不能仅仅依靠省人大常委会。政府各部门应该首先自我评估,在此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评估。二是应当注重立法效果评估和执法检查的区别,明确评估工作的侧重点。(青海人大信息中心供稿)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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