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强调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化水平
法制日报讯 记者韩萍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青海社会的长治久安,事关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成败,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化水平,努力闯出一条具有青海特点的社会管理之路,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日前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传达学习省委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会精神大会上强调。
穆东升指出,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社会管理监督摆上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社会管理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督促政府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依法督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坚持司法亲民、便民、利民、为民,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穆东升说,基层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石,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要专题研究县、乡人大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充实人大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这个主体,进一步夯实代表工作,积极组织和支持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并通过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