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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州地市第23次人大工作研讨会举行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7月13日 08:42

  法制日报讯 记者韩萍 青海省州地市第23次人大工作研讨会近日在黄南藏族自治州举行。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在会上指出,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一项职权。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监督工作在规范中得到加强。

  桑杰强调,增强监督实效,要明确人大监督的内涵,掌握增强实效的方法,完善监督效果的评判。人大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中难点热点,多办实事好事,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

  桑杰强调,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吴邦国委员长指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基础上善于抓住其中的关键问题,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想要找准关键并抓住要害,就要靠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只有搞好调查研究,才会取得发言权,用好决策权,掌握主动权。开展调查研究需要把握好“四个度”:一是调研选题要有“精度”,要紧扣中心,围绕大局,捕捉热点,紧抓难点,科学选题,准确命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二是调查范围要有“广度”,要采用“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调查,既要听“高调”,又要听“低音”,既要看“亮点”,也要看“污点”,全面搜集信息,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入细致地剖析,客观公正地评价。三是分析研究要有“深度”,要潜心研究、高度概括,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求真、求深、求是。四是提出建议要有“强度”,要针对问题,直面矛盾,提出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调查研究这门功课做得越扎实,人大监督就越能有的放矢,越能取得实效。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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