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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3次主任会议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08日 14:31

  12月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23次主任会议,研究201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项目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周春来、宋善礼、赵正修、马如龙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监督是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科学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各专工委经认真研究后提请本次会议研究的监督项目共22项。会议研究决定,除按惯例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计报告外,计划听取专题报告5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9次,对5至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调研,对2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开展3项活动。会议要求常委会办公厅作进一步修改后,将这些监督工作项目列入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了《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以“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为总体目标,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推动了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同时,指出了我区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在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服务管理、规范综合考评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同意对该审议意见作修改后,连同报告一并印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办理。

  会议研究讨论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认为,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工作报告(稿)框架思路可行,比较成熟。要求认真吸收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印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第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的汇报。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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