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11年立法工作协调会
12月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1年立法工作协调会。会议明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计划第一类立法项目13件,第二类立法项目5件,并确定相关起草单位的任务负责人和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跃平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善礼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出席会议。
张跃平指出,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和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与共同努力下,2010年,我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立法任务。为切实做好2011年立法工作,人大法制委员会已分别与各专、工委和区政府法制办进行沟通协调,初步确定了明年的立法项目。
张跃平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条件成熟,适度超前,急需先立的原则,尽可能多地安排一些立法项目,切实加快立法进度,提高立法质量,齐心协力做好明后两年的立法工作,确保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五年立法规划目标圆满完成;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所承担起草法规任务的重要性,保证草案稿质量,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在确保草案质量的前提下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不出现大的反复和改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宋善礼就各相关单位部门如何做好明年立法工作指出,做好明年的立法工作要围绕社会和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同时,要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国家法规的框架下开展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体现人民意愿,做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马如龙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到“四个一定要”,即: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上一定要认真安排,在立法责任上一定要到位,在立法任务上一定要完成。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区政府法制办,有关立法任务的相关厅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刘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