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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大常委会召开“两法两办法”立法论证会

来源: 西藏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07月21日 08:17

  7月20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听取相关部门对两部法规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如龙指出,1994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两部法律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两法两办法”在我区实施15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两个实施办法急需修订。

  马如龙说,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制定符合我区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两个实施办法,将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具体、全面、完善的法律保障。他要求参加两个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全面认识修订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抓紧时间修改完善,提出有较高质量的修改草案稿,为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论证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德文就法规的修订情况作了简要汇报;自治区妇联、区检察院等20多家单位负责人就两个实施办法的法规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王莉 实习生 周洁)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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