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按照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遵循“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的原则,不直接处理信访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条原则,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全部转交、转办完毕。2010年第一季度,州人大常委会信访科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4件。其中:来信57件;来访17件、38人次。即:州政府职能部门2件,弥勒县17件、个旧市10件、建水县4件、蒙自县3件、石屏县3件、开远市2件、屏边县2件、泸西县1件、金平县1件、河口县1件,做到了日清月结并件件记录在案。省人大交办信件14件,现已全部按程序办理完毕。从来信反映的问题按性质归类:涉法涉诉类21件,占信访总量的37%;求决类(在工作、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求帮助解决)15件,占信访总量的26%;“三农”问题类7件,占信访总量的12%;控告检举4件,占信访总量的7%;建议1件,占信访总量的2%;其它问题9件,占信访总量的16%。属人大督办的10件,占信访总量的17%,州政府受理的2件,占信访总量的4%,涉及县市一府两院受理信访45件,占信访总量的79%。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