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9月23日在昆明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09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省政府关于云南省200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的说明。根据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据此,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应制订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方面的法规。为保证我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任免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工作机构,历时1年多,起草了该办法草案。
长期以来,昆明市地下水无序开采和过度开发屡禁不绝,地下水位以年均1.25米以上的速度下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在会上作关于《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09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0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0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今年以来,我省应对金融危机成效显著。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2510.75亿元,增长7.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有15个州市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其中昆明市高速增长89.8%。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179元,增长10.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1791元,增长10.1%。
会议还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分别作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就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情况、节能减排工作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作报告。
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以及有关人事任免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程映萱、李春林、杨建甲、杨保建,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高峰,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施戎等8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