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临沧检查
4月12日至14日,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应科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到临沧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并对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部分驻市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等领导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后,先后深入到临翔区和云县,走访了部分小学、幼儿园、妇幼保健院和企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李应科组长对做好今后工作作了强调:一是要巩固成果,与时俱进,把“一法一办法二规划”的实施再上新台阶;二是广大妇女要不断提高自身建设,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新时期的女性;三是高度重视妇女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四是在就业、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生产资料的分配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各级妇儿工委要积极开展活动;六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
查映伟主任要求,要结合临沧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好农村女童与男童依法同等接受教育的问题;二要处理好同等就业问题,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就业机会、就业渠道上,男女要同等,不得歧视妇女,并要向妇女倾向;三要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水平,特别是要巩固和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四要高度关注农村离异妇女的土地和山林承包权,高度关注城镇下岗、失业妇女人群合法权益的保障;五要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李映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