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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来源: 云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26日 15:33

  云南日报讯(记者刘晓颖)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昨日在昆明举行,会议将听取和审议《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200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经修改提请二次审议,会议首先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该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顾朝曦代表省政府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十分重要。为做好弱势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会上,省司法厅负责人就该条例草案主要内容作了说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作了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保山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水利厅负责人分别作关于《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云南省水文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关于上述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

  200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难度大,但整改力度也很大,而且成效明显。会议听取了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200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分别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人分别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或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以及全省就业工作情况、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等作了报告。

  会议还将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大理州公安机关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等两个调研报告及相关任免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李春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蜀饶、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李霞等37位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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