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向省政府转办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审议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于近日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并要求相关部门于12月中旬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
2009年9月25日至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云南省200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9月27日,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财政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收集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初审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
转办函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和精炼,首先充分肯定了我省上半年财政工作的成绩,并指出:今年上半年,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财政部门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增收节支,实现了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全省地方财政增长4.6%,这一成绩来之不易;财政部门的工作有两个亮点,一是在争取中央资金方面成效明显;二是资金投向上突出了重点,资金投向符合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精神,涉及民生领域、环保、重大设施建设领域的投入增快。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云南实际,有利于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报告中采取的六项措施是扎实有效的,工作卓有成效,对报告表示赞同,同意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财政报告和今后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千方百计组织好财政收入。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工作带来的挑战,加大力培植财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当免则免,确保财政收入平衡,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要重点投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大对三农工作、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要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以切实体现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特色。 三是要加大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投入力度。要加大对迪庆、怒江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项目配套资金应实事求是,要立足当地财源实际,有的项目不一定要下面匹配项目资金。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更科学到位;我省发行84亿地方政府债券的资金发行使用情况,建议省政府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一次报告。 五是要加大财政改革力度。要加强对乡财县管和县财省管的总结研究,这一做法总的方向是好的,建议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从政策上研究云南的特殊性;特别是乡财县管后,要考虑如何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培植税源,发展产业,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的问题。 六是要研究各级政府欠债问题。目前,各级财政欠帐太多的问题十分突出,建议要量力而行;全省财政增收困难,基层政府负债问题突出,应研究建立化解基层债务的机制。 七是要尽快研究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问题。目前出台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幼儿教师和职校教师没有被纳入教师工资改革范畴,建议对之进行考虑,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范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