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人大常委会对市府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2010年10月21日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今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保证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适当提高人均普法工作经费,按规定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以满足普法工作的基本需要。在依法治市和普法的队伍建设方面,要落实专职领导和专门人员,健全从市到乡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网络体系,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普法工作目标和职责,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联动机制,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普法规划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立足长远,下步规划要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把规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目标。要把社会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普法规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方法,完善载体。在巩固传统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多元化、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吸引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并在下步普法工作中予以落实。
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今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保证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适当提高人均普法工作经费,按规定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以满足普法工作的基本需要。在依法治市和普法的队伍建设方面,要落实专职领导和专门人员,健全从市到乡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网络体系,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普法工作目标和职责,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联动机制,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普法规划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立足长远,下步规划要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把规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目标。要把社会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普法规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方法,完善载体。在巩固传统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多元化、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吸引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并在下步普法工作中予以落实。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临沧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