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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大对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 楚雄州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9日 15:24

  按照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楚人办发电[2010]46号)要求,近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以州人大常委会张启俊副主任为组长、州人大财经工委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楚雄州贯彻执行《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州政府办、州经委、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国土局、州招商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等部门参加了检查汇报会。

  在认真听取州人民政府杨元茂副州长《楚雄州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的情况汇报》以及州招商局、州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后,检查组认为,自2006年6月《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州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州委、州政府领导重视,相继建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来投资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各部门协调配合,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加强道路、交通、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楚雄州外来投资环境不断改善;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我州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和外来投资企业参与楚雄州国企改革重组收效明显。同时,检查组还对我州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有待加强的外来投资企业后续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方式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最后,张启俊副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提高法律意识;二要继续改善外来投资软硬环境,增强外来投资的吸引力;三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筛选储备工作,打牢招商引资项目基础;三要继续方式,主动出击,通过各种方式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四要高度重视外来投资企业后续服务,诚实守信,认真履约,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吕振敏)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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