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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时组织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来源: 曲靖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27日 08:54

  7月11日,中央颁布实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于7月16日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传达了市直机关工委庆“七一”党建工作汇报会和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工作会议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集中学习。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马克利主持。会上,原文学习了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情况,传达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机关党建课题研究的通知》、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马克利秘书长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提高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机关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执行好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作表率,科以下干部职工搞好监督;三是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创建学习型、和谐型、法制型、廉洁型、效率型“五型”机关,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文明单位建设和有关学习培训、联谊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四是按照《市直单位2010年度综合考核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市直单位2010年度综合考核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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