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庄生辞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六盘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