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9年7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永华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披星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黔民、沈曼华、王雄成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坤毅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明星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祝明铭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段建桦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利光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祝明铭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常礼贵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杨方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崔凤芹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罗朝国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段建桦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张爱琪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丁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