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9号的答复
龙治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有煤矿地质灾害治理督办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研究水城县玉舍乡小营组云盘山山体崩塌危险区域防治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市府专议字[2008]70号)的安排,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尽快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制定《水城县玉舍乡云盘南东侧山体崩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综合治理方案》经专家组审定后,由水城县政府组织实施,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
2008年12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安监局、市煤炭局与113地质大队召开了《水城县玉舍乡云盘南东侧山体崩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设计价格论证会,会议确定由113地质大队制定《水城县玉舍乡云盘南东侧山体崩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2009年6月10日,113地质大队提交了正式报告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2009年6月17日市国土资源局给水城县人民政府发了《关于组织实施〈贵州省水城县玉舍乡云盘山南东侧山体崩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的函》(市国土资函【2009】14号),目前水城县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答复不满意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请与我们联系。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人:谢传宇,联系电话:8236614)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