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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中视察法院

来源: 遵义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12月02日 09:54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中视察法院

司法公开工作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为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公开问题,推动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2014年11月27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汇川法院立案大厅、科技法庭、电子阅览室、数字审委会和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运行情况以及新闻发布、微博直播等涉及司法公开事项的有关情况,听取了各个视察点的情况介绍,并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要求,围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值得肯定。但由于受司法理念、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市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急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市人大主任会议成员对视察司法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意见,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力对主任会议视察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积极回应。

市人大主任会议视察后强调,司法公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司法公正,对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是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关键和保障,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预防司法腐败的必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主动向人大等机关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切实落实人大作出的各种决议、决定,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保护审判秘密、当事人隐私和社会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关系,对能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以开放务实的态度对待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的运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二是进一步巩固司法公开成果。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要求,围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部分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希望进一步巩固成绩,再创佳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进一步对准目标找差距。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市委“五梳理”的要求,在挖掘自身潜力、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以全国、全省先进法院为榜样,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剖析,从思想作风中找不足,从工作成效中找差距,从存在问题中找教训,以“知不足”的精神,“不知足”的勇气,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在争创一流上下功夫,在司法为民上求实效,切实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遵义,副主任郭世刚、黎代琼、刘志义,秘书长田习龙参加集中视察;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汇川区人大等有关负责人以及律师代表随同视察。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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