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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助推灾后农业法制建设

来源: 人民权力报  浏览字号: 2008年10月15日 12:28

  近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完成了《关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农业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地方农业立法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怎样进一步完善地方农业立法和监督工作,为服务于灾后恢复重建、服务于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积极的法律援助,成为人大农业工作的当务之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示,省人大农委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迅速展开行动,在对各市州人大农(工)委和省人大农委对口联系的省级单位进行调查之后,召开了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重点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农业法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灾区对水利、林业方面受灾情况和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

  通过调查研究,省人大农委发现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了灾后农业重建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对此,省人大农委在《报告》中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灾后农业立法工作”等意见和建议。其中,建议国家完善细化恢复重建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恢复重建中的土地利用问题,对如何解决受灾农民重建房屋的宅基地、异地安置受灾农民的承包地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受灾农民获得基本的居住条件、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建议加快《农业保险条例》的立法步伐,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的作物品种,使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损失的农民能够得到相应补偿,增强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能力。建议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的地方性法规时,把粮食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明确规定,以保证和规范粮食供应,切实让受灾群众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稳定社会秩序。建议尽快制定出台防雷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立法规定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对无主动物进行现场处理,紧急免疫。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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