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眉山开展《四川省旅游条例》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眉开展《四川省旅游条例》立法调研
4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莅临眉山市,就《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征求有关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5日,调研组一行深入洪雅县柳江古镇和丹棱县老峨山等旅游景区,考察景区规划情况,并对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搞好旅游规划、注重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立足资源特色搞好旅游开发提出了指导意见。
26日,调研组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就旅游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省、市人大代表、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对我市旅游发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旅游工作发展良好,重点景区打造迈上了新台阶,旅游事业有了大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在推进旅游发展方面有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调研组表示,将把眉山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使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代表余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赵肖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智刚,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省旅游局法规处的同志参与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门俊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黄劲松等陪同调研。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