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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来源: 乐山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14日 08:44

  本月至明年3月中旬 检查文物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促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昨(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安,副主任黄若建、罗国荣、王和平、毕建芝,秘书长张毅出席会议。
  副市长徐建群就我市《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作汇报。
  动员会上,罗建安就此次执法检查作动员部署。他指出,文物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留下的精神文化瑰宝,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精神文化层面,也贯穿于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领域,必须进一步提高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贯彻《文物保护法》的责任感。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检查出实效;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突出检查重点,找准主要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加大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时间为12月中旬至明年3月中旬。在受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集中对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并重点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和部分区、市、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情况.。(陈镜颖)

编 辑: 沈娟s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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