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监督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平昌县的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框架不断拉大,而城市的各种配套设施及管理水平已无法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管理矛盾突出。为此,平昌县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就此问题多次召开建设、公安、城管、国土、环保、教育、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平昌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和建议。
在近日召开的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在加快城镇规划编制速度、遏制违法乱修乱建、规范城乡房屋交易秩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做出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通过调查发现,还存在着宣传教育不够、功能配套不全和管理机制偏软等问题。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一是要抓紧编制县城各专项规划,完善和配套公厕、休闲场地、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二是要抓好城区交通工作,解决旧城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问题;三是要积极推动旧城改造建设,下决心加强领导,组建专班,积极推动拆迁工作,尽快完成已开工建设的旧城改造项目;四是要科学规划并管理好县城农贸市场,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已有市场要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改变农贸市场公益性的行为;五是要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整合各种执法资源和力量,积极推动从突击性管理到长效机制管理的转变。
同时,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平昌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并提出处理办法,并书面报告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将其结果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及社会公布,督促其落到实处。(袁毅)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